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国药监综〔2020〕7号)、《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0年药品上市后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26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药监局药一〔2020〕25号)要求,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局、省局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实现监管人员和医药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培训。积极推动实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省局药品安全监管要求,我中心定于9下旬起举办6期《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
二、培训内容
(一)广东药品安全形势及警示教育;
(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情况及监督检查要求;
(三)《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管理要求;
(四)《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生产许可要求(换证要求);
(五)《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药物警戒;
(七)药品标准和非标准检验要求。
三、培训期次安排
各地市企业按照以下培训期次安排表报名参加(本轮培训,广州企业不安排具体期次,自主选择即可。其他地市企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期次)。
期次 | 地点 | 参加企业 | 时间 |
广州 | 广州、佛山、江门、肇庆、清远、河源、韶关、东莞、惠州、中山 | 9月27日下午报到,28日-29日上午上课 | |
广州 | 10月15日中午报到,15日下午-16日上课 | ||
深圳 | 深圳、珠海 | 10月12日中午报到,12日下午-13日上课 | |
汕头 | 汕头、汕尾、揭阳、潮州、梅州 | 10月21日下午报到,22日-23日上午上课 | |
湛江 | 湛江、茂名、阳江、云浮 | 待定 | |
广州 | 广州,其他地市未参加企业 | 待定 |
(点击期次即可进入报名)
每期报到半天,培训时间一天半,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四、培训证书
经培训考核合格授予《<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培训证书》,作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要求。考核形式采用网络测试方式,学习人员需于培训结束后5日内完成网上测试。
执业药师及药学职称人员在完成培训班配套的网络专题学习后,另行授予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五、报名缴费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400元/人(参加第一天上午学习)。
其他类别人员:1000元/人(全程培训)。
以上费用包含培训服务费、资料费、证书费、午餐费。请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培训班报名”系统提前报名及支付培训费用,或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并注明“药品生产宣贯第*期培训费”,以便开具发票。药品监管人员免培训费。食宿可由会务组协助安排,费用自理。
网 址: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gdfda.org
户 名: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开户行:建行广州东风东路支行
帐 号:44001400204053000160
电 话:020-37886021、6910
公众号:粤药师说(微信号gdpharmacist)
六、其他
培训期间严格执行防疫措施要求,确保人员健康安全。严格自律,遵守各项纪律和管理规定,杜绝公款吃喝、铺张浪费,不参与不法活动,注意安全。遵守培训作息安排,严格考勤,认真学习,达成培训目标。
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