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即日起,“广东省执业药师协会”正式更名为“广东省药师协会”。
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发布的各类文件、签订的合同协议继续生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省药师协会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