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实施2020年广东省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告》(局通告2020年第50号)有关要求,我中心于8月10日开始实施2020年广东省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科目内容

按照提升职业能力、服务健康中国原则,围绕促进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能力提升目标,2020年广东省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内容确定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药学服务专业实践能力”、“各类疾病的诊治与预防”、“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五个专题,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中药药学服务;

(二)容易混淆中成药的整理与讨论;

(三)中药鉴定;

(四)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五)零售药店经营许可申报资料填写、文件资料准备、检查前内审工作与现场检查;

(六)药品批发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七)肾脏疾病的药物治疗;

(八)口服降糖药物的合理应用;

(九)退行性膝骨关节病;

(十)骨质疏松指南的用药解析;

(十一)老年人潜在不适当用药评价工具2019版Beers标准解读;

(十二)药品生产风险管理;

(十三)药品生产偏差根源调查;

(十四)药品注册申报资料撰写;

(十五)药品GMP生产过程控制及管理;

(十六)药品管理法规政策等。

二、继续教育年度学时要求

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42学时的学习。

三、继续教育实施

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www.gdfda.org)于8月10日开展2020年度网络远程继续教育,需要开展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可登录网站“远程教育”系统办理委托培训。

各地市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可参加具备资质的各市医药培训中心等施教机构举办的培训。

联系电话:孙老师 020-3788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