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是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财政核补。主要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和药学技术人员备案工作;承担医药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核认定工作;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接省局药品科普宣传工作。因业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5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人员。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执行本中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具体面谈。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下列应聘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制成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邮箱:gdfda1@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应聘材料包括:

1、《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对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告知。符合报名条件者须在面试时持上述应聘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核。

五、面试

面试由本中心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对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本中心统一组织到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依此类推。

(三)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正式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予以聘用。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885650

监督投诉电话:020-37885235

 

附件:1.《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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