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线上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规范》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组织生产化妆品。2022年7月1日前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硬件条件须升级改造的,应当自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使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符合《规范》要求。为满足企业培训需求,协助有效落实自查,提高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我中心拟于9月下旬在广州举办第期《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化妆品生产监管人员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师资与内容

本次培训邀请国家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省药监局药品检查中心的资深专家进行授课,培训内容如下:

(一)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解读(概述、机构与人员、质量保证与控制、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物料与产品管理等);

(二)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解读;

(三)化妆品生产相关法规解读。

三、培训时间、地点

拟于9月下旬在广州开课,培训时间三天(含报到、离场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四、培训证书

经培训后,由省局事务中心颁发《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培训证书》。

五、报名交费

培训费用1300元/人(含培训服务费、资料费、午餐费等)。请于95日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或微信小程序“粤药师云”、安卓APP“粤药师云”填写报名资料及交费,或报名成功后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并注明“第期化妆品GMP培训费”,以便开具发票。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

   号:44030501040020225

   话:020-37886021、6910

公众号:粤药师说(微信号gdpharmacist)

                                        

                                 (安卓APP“粤药师云”二维码)

六、其他

(一)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学员培训前7天内如去过中、高级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体温高于37.3℃)、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健康码黄、红码不能参加培训。报到、培训期间需持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请自觉遵守广州市最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宾馆及会务组疫情防控管理,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2年8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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