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以下简称“原则”),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据法律规章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并对企业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综合判定。为帮助企业完成自我检查,我中心拟于2023年2月在广州举办第一期《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提高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化妆品生产监管人员,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一)化妆品上市后监管及GMP检查要求;
(二)化妆品GMP检查结果运用;
(三)《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和判定原则》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拟于2023年2月在广州开课,培训时间两天(含报到、离场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四、培训证书
经培训后,由省局事务中心颁发培训证书。
五、报名交费
培训费用800元/人(含培训服务费、资料费、午餐费等)。请于2月10日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或微信小程序“粤药师云”、安卓APP“粤药师云”填写报名资料及交费,或报名成功后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并注明“1期化妆品GMP要点+姓名”,以便开具发票。
户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
帐 号:44030501040020225
电 话:020-37886021、6910
公众号:粤药师说(微信号gdpharmacist)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