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明确了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的药品管理工作使命,确立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要求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GSP认证取消后,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坚决贯彻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合规,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流通监管政策,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化,促进我省医药产业有序发展,我中心拟于9月在广州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提高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广东省药品流通监管人员,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一)广东省药品流通监管情况;
(二)药品流通监管政策解读;
(三)全省药品经营检查相关情况及案例分析;
(四)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质量风险防范。
三、培训时间、地点
拟在广州举办二期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一天整,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请点击对应的期次报名。名额有限,报满截止。
四、培训证书
培训后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颁发培训证书。初、中、高级药师可免费开通2022年继续教育课程在线学习,授予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五、报名缴费
培训费用650元/人(含培训服务费、资料费、午餐费等)。请于开班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及交费,或报名成功后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并注明“第*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培训费”,以便开具发票。
户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
帐 号:44030501040020225
电 话:020-37886021、6910
公众号:粤药师说(微信号gdpharmacist)
(安卓APP“粤药师云”二维码)
六、其他
(一)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学员培训前7天内如有发热(体温高于37.3℃)、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健康码黄、红码不能参加培训。报到、培训期间需持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请自觉遵守最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宾馆及会务组疫情防控管理,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