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按照规定提交并持续更新场地管理文件,对质量体系运行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和持续改进,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为使各单位有效落实自查,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药品在国内、国际竞争力,促进药品产业规范发展,我中心拟于2022年10月下旬在广州举办药品GMP自检自查提高班。
一、培训对象
全省药品生产监管人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和疫苗生产企业的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师资与内容
本次培训拟邀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查中心相关专家及行业内知名专家进行授课,培训内容如下:
(1)药品生产相关法规解读;
(2)GMP关键条款分析;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及关键环节管控要求;
(4)药品GMP检查常见问题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拟于10月下旬在广州开课,培训时间两天整,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四、培训证书
培训后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颁发《药品GMP自检自查提高班培训证书》。
五、报名缴费
培训费用15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证书费、午餐费)。请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粤药师云”小程序及APP等填写报名资料及交费,或报名成功后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并注明“药品GMP培训费+姓名”,以便开具发票。
户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
帐 号:44030501040020225
电 话:020-37886021、6910
公众号:粤药师说(微信号gdpharmacist)
六、其他
(一)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学员培训前7天内如有发热(体温高于 37.3℃)、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健康码黄、红码、不能参加培训。报到、培训期间需持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宾馆及会务组疫情防控管理,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