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准确适应了当前药品监管的新形势、新期待、新要求,全面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有关要求,推动和促进医药行业转型升级,切实保障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为贯彻落实《办法》要求,提高我省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水平,我中心定于11月29-30日在广州举办2023年度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提高班(广州)暨《办法》专题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广东省药品流通监管人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等。
二、内容及师资
本次培训拟邀请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二处、省局审评认证中心(药品检查中心)、业内资深专家授课,课程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药品流通监管情况;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情况介绍及问题分析;
(三)《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四)全省药品经营检查相关情况及案例分析;
(五)药品经营企业冷链管理及常见问题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11月29日15:00-18:00;
上课时间:11月30日9:00-12:00、14:00-17:00;
报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44号东山宾馆东山楼一楼大堂(地铁区庄站B2出口)。
四、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颁发《2023年度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培训记录》,在完成培训班配套的网络专题学习后,可授予2023年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五、报名缴费
培训费用8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证书费、午餐费),监管人员免培训费,食宿自理。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粤药师说”、小程序“粤药师云”进行在线报名及支付培训费用,或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并注明“药品经营广州班+姓名”,以便开具发票。住宿可由会务组协助安排,费用自理。
户 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
帐 号:44030501040020225
电 话:020-37886021、6910
公众号:粤药师说(微信号gdpharmacist)
(“粤药师云”小程序二维码)
六、其他
为提高培训质量,请各参会学员提前扫码提交培训问题,我们会将培训问题提交给讲师,便于提供针对性更强的培训学习。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20日